詳細信息
標題 | 咨詢:關于省內事業編制人員人事調動的問題 |
---|---|
提交日期 | 2019-11-20 |
內容 | 領導您好!我家是濮陽市台前縣的,現在自己一人在焦作市沁陽市工作,是事業編制,妻子在台前縣工作。目前,父母年齡大了,需要照顧,而妻子既要工作,又要帶孩子,自己一人在外深感愧疚。爲了既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,又能更好地照顧家庭,根據原人事部文件《幹部調配工作規定》(人調發【1991】4號),幹部調配工作“原則上應堅持以工作需要爲主,注意發揮幹部的專業特長,適當照顧幹部的實際困難”規定,特申請調回台前工作。而現狀是,我去台前人事部門咨詢,遇到了很多的困難和問題,懇請領導指導有效的人事調動程序。感激不盡! |
受理回複
回複日期 | 2019-11-21 |
---|---|
回複單位 |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|
回复內容 | 您好!原人事部《幹部調配工作規定》(人調發(1991)4號)文件規定:“調動幹部時,應先由調出、調入單位進行商洽,並征求被調幹部的意見,然後按幹部管理權限報其主管部門審核批准”。建議您聯系用人單位並向用人單位提出調入申請,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後再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。 |